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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11”商標戰(zhàn)終結標戰(zhàn)終結 促銷戰(zhàn)開打阿里

來源:尚標知識產權    發(fā)布時間:2016-12-21 05:07:00  瀏覽:3056

一年一度的“雙11”購物狂歡節(jié)將近,而狂歡節(jié)前夕,一場“誰的‘雙11輿論大戰(zhàn)再次令電商巨頭們的鏖戰(zhàn)升溫。盡管阿里巴巴集團CEO陸兆禧在最新的“來往”動態(tài)中重申了公司的開放性,然而令競爭者措手不及的影響已然造成。為迎接“雙11”,幾家大電商今年的促銷籌備已不限于傳統(tǒng)商品,圍繞商家、商品、消費者的小貸業(yè)務、消費金融等都已先行一步。

商標“口水戰(zhàn)”只是噱頭

10月30日這一天,有媒體對外公布了一份由浙江天貓網絡有限公司向其發(fā)布的通告函。通告函中,天貓稱:“經阿里巴巴集團授權,天貓就‘雙11’商標享有專用權、受法律保護,其他任何人的使用行為都是商標侵權行為。”一貫倡導開放和生態(tài)的阿里的這一行為,立刻引來眾人紛爭。

而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通過國家工商總局旗下“中國商標網”查詢獲悉,“雙11”、“雙11狂歡節(jié)”、“雙11網購狂歡節(jié)”等商標早已于2011年11月1日被阿里巴巴集團控股有限公司申請注冊,只有“11.11”尚未被注冊。

隨后,京東、蘇寧云商、國美在線等電商更換了帶有阿里搶注的“雙11”相關的促銷廣告,并就此事件紛紛作出了回應。“11月11日已經成為全零售行業(yè)的節(jié)日,也是消費者的網購狂歡節(jié)。該電商企業(yè)一貫倡導開放和生態(tài),卻試圖將此節(jié)日以‘合法’的方式據(jù)為己有,甚至利用威逼利誘的手段給媒體和電商同業(yè)公司設置障礙,實在是有違開放的互聯(lián)網精神,有違公平競爭的原則。這種借法律之名、行壟斷之實的行為,實質上限制了廣大消費者本應享有的充分的知情權、選擇權和參與權,損害了消費者利益。”京東如是回應。目前,京東網站的宣傳被迫改為“京東11.11”并提出倡導“新消費主義”,借助其“亞洲一號”項目,推出售后到家服務提升物流、服務體驗。

而蘇寧云商和國美在線則在質疑的同時不失時機地給自家促銷活動進行進一步宣傳。蘇寧云商說,“我們最終選擇了沿用以我為主的‘第二屆O2O購物節(jié)’……從商品數(shù)量、價格力度、活動時長、服務保障上,從市場競爭法而不是口水戰(zhàn)上去挑戰(zhàn)‘雙11’。”國美在線也表示:雙11’不屬于國美在線,但國美在線將在雙11做到最好!”

最激烈爭論的時點之后,陸兆禧5日在“來往”動態(tài)中發(fā)文,稱雙11’永遠都是一個開放的節(jié)日,屬于一起努力的全體參與者”。他也解釋了注冊商標的初衷,坦言,“因為知識產權缺乏保護意識,企業(yè)在發(fā)展和‘走出去’的過程中,吃的虧夠多了,因此,三年前我們申請這個商標是自然也是必須的事情。只有這樣,才能保護好這個節(jié)日,避免被惡意濫用”。而此番表態(tài)也被人解讀為,阿里發(fā)起商標戰(zhàn)的傳聞其實是噱頭大于行動,阿里應該不會真的借商標狙擊其他電商。www.hkfhsc.com

上市阿里添“新憂”

對于阿里注冊商標或令其他電商受限這一行為,遼寧亞太律師事務所董毅智律師認為,“雙11”應受法律保護,阿里申請商標不屬于行業(yè)壟斷。就法律層面來說,按照我國《商標法》的規(guī)定,在不違背禁止性規(guī)定的情況下,經過使用取得顯著特征,并便于識別的,就可以作為商標注冊。“雙11”符合作為商標注冊的條件,阿里能放言向侵權者追究賠償責任,可見并非空穴來風。而就“雙11”本身來說,當作為日期來使用時,“雙11”僅是語言,而非商標。商標是一種具有顯著特征的標志或符號,是一種絕對權,不能妨礙社會公共利益。如果京東或其他電商平臺以11月11日或11.11等日期的方式使用,避免與阿里的“雙11”注冊商標相混淆,嚴格說來很難構成商標侵權。阿里注冊“雙11”并沒有排除或限制其他競爭,很難說得上是壟斷。

而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法律與權益部助理分析師姚建芳認為,京東、蘇寧等電商不斷壯大,同行的實力讓阿里“寡頭”地位倍感壓力。“雙11”惡戰(zhàn)是場“重頭戲”,對于2014年電商市場份額的布局起著關鍵性作用,阿里打出“商標牌”,降低其他電商“雙11”廣告的影響力,從而打壓對自己市場份額存在威脅的電商,操控“雙11”游戲,坐享“獨食”,穩(wěn)坐霸主地位。

“去年,阿里‘雙11’單日創(chuàng)造了350億元的銷售額,今年的目標一定更高,但是如果在‘雙11’那天遭到競爭對手的狙擊,達不成預期,作為上市企業(yè)的阿里將會十分難堪。所以,意欲用商標逼迫京東、蘇寧等玩家與‘雙11’這個節(jié)日劃清界限,邏輯上就很明白了。如果實現(xiàn)不了500個億的銷售額,業(yè)績不能支撐股價,將會造成股票下降。”姚建芳指出,阿里利用“商標侵權”這一殺手锏,給了京東、蘇寧、國美等電商有力的打擊,這記重錘打亂了同行電商原本計劃好的廣告營銷節(jié)奏。

消費金融領跑促銷大戰(zhàn)

值得注意的是,為了招攬更多的消費者消費,今年幾家大電商促銷籌備已不限于傳統(tǒng)商品,圍繞商家、商品、消費者的小貸業(yè)務、消費金融等都先行一步。

記者了解到,螞蟻小貸與天貓推行的天貓分期購完成在天貓電器城的試運營后,將要擴展至天貓家電、化妝品、數(shù)碼、服飾、家裝、汽車等所有商品類目。目前已經覆蓋了1.5萬家商戶、80萬余款商品。“雙11”期間,消費者還能享受到天貓分期提額、超長期限的免息分期以及零手續(xù)費。

京東方面也不示弱,京東商城董事局主席劉強東就高調表態(tài):“賣完不等于結束,而是服務的開始。”作為京東重要的戰(zhàn)略業(yè)務之一,京東消費金融、理財平臺等已將創(chuàng)新型金融產品完全嵌入到京東B2C業(yè)務中。京東金融相關負責人介紹,京東白條通過對消費、金融的大數(shù)據(jù)深入分析和理解,對用戶的消費記錄、配送信息、退貨信息、購物評價等數(shù)據(jù)進行風險評級,已尋找到符合風控標準的用戶,向用戶主動授信。此外,京東金融方面也在近日推出“京小貸”,為京東商城開放平臺商家提供小額貸款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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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11”前夕質檢總局直接網購抽查

“雙11”前夕,國家質檢總局公布最新一次質量抽查公告。抽查結果顯示,網絡銷售的兒童玩具、服裝、鞋類、背提包和小家電等,合格率僅為73.9%。凡客誠品銷售的鞋類、服裝、提包等11批次產品登上“不合格榜”。

據(jù)介紹,此次抽查采取的是“神秘買家”方式,即從電商平臺買樣或從物流倉庫集中抽樣,從天貓、京東、亞馬遜、當當、1號店、凡客、王府井等電商平臺共抽取359家企業(yè)的502批次電商產品,主要包括兒童玩具、服裝、鞋類、背提包、小家電5大類14種產品。

抽查結果顯示,被抽查批次產品中,抽查合格率僅為73.9%,110家企業(yè)的131批次電商產品被查出不合格。其中,不合格產品檢出率超過30%以上的有7種。其中皮鞋不合格率最高,達到56.3%,其次是毛絨布制玩具,為40%,且安全隱患多,主要是小零件、毛球等。另外,羊絨針織服裝有11批次甚至未檢出羊絨成分。其中余姚歌派服飾有限公司一款“冉歌”貂絨(羊絨針織服裝),標稱100%貂絨+羊絨,實測只有32%的兔毛及其它成分。此外,還有3批次的羽絨服未檢出羽絨成分,實測值顯示填充物為粉碎性毛片,壓根就沒有羽絨另外,兩款“容聲”高級電吹風、一款“康佳”室內加熱器也上了黑榜。

國家質檢總局指出,從近幾年的數(shù)據(jù)來看,每年“雙11”期間,電商產品質量問題高發(fā),針對網購產品質量的投訴都大幅上升。因此,2014年國家質檢總局將在“雙11”期間組織開展電子商務產品質量監(jiān)督抽查,為消費者的“購物車”把好質量關。據(jù)透露,“雙11”期間質檢總局將繼續(xù)扮演“神秘買家”,直接從電商平臺購買樣品等方式進行抽查。

文章標簽:  雙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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