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丹體育質(zhì)疑聲中過會 曾遭耐克商標侵權起訴
來源:尚標知識產(chǎn)權 發(fā)布時間:2011-11-28 06:37:00 瀏覽:2003
資料圖 資料圖 資料圖 臺海網(wǎng)11月26日訊 (海峽導報記者 謝嘉晟)在可能涉嫌商標侵權的一片質(zhì)疑聲中,來自福建晉江的喬丹體育昨日還是闖關過會。至此,喬丹體育很可能成為國內(nèi)A股中第一家真正專營體育用品的上市公司。 不過,在喬丹體育董秘看來,此“喬丹”和彼“喬丹”相去甚遠,其商標是合法注冊的中國馳名商標,與國際運動品牌巨頭耐克公司注冊的喬丹有明顯區(qū)別。 丁氏家族持股逾8成 喬丹體育前身為成立于1984年的福建省晉江市陳埭溪邊日用品二廠,屬于集體所有制企業(yè),由丁老歲、丁國雄父子注資13.6萬元設立,掛靠村委會。目前主要從事運動鞋、運動服裝、運動配飾產(chǎn)品的設計、生產(chǎn)和銷售。 該公司的招股書顯示,喬丹體育經(jīng)過歷次變更及股改后,目前排名前六位的股東分別是福建百群(丁國雄、丁也治夫婦100%控股)64.73%、丁加芳16.18%、丁燦輝8.09%、倪振年6%、謝長志3%、丁世杰2%。其中丁加芳為丁也治的弟弟,丁世杰為丁國雄的外甥,由此丁氏家族目前持股比例為82.91%。 據(jù)招股書,目前,喬丹體育擁有品牌專賣店5374家,計劃首發(fā)A股11250萬股,擬投建的生產(chǎn)研發(fā)、渠道建設四大項目預計總投資12億元,其中10億元將用募資資金解決。 耐克曾狀告喬丹體育 從披露即將上會的信息伊始,喬丹體育就被包圍在一片商標可能涉嫌侵權的質(zhì)疑聲中。 質(zhì)疑的聲音主要指責,喬丹體育與耐克公司旗下的airjordan品牌有什么關聯(lián)?會不會始終面臨被耐克公司起訴商標侵權的風險? 喬丹體育的主要文字商標系“喬丹”的中文字樣或“Qiaodan”拼音字樣,而耐克公司在中國注冊的文字為籃球巨星邁克爾·喬丹的音譯 “MICHAELJOR-DAN”,但主要圖形商標均為運動員運球上籃的圖形,兩者看起來頗為相似。 據(jù)悉,耐克公司就商標侵權問題曾起訴過喬丹體育,但此訴求因國家商標評審委員會做出的駁回復審決定的裁定已生效,故造成被異議商標均予以核準注冊。 此喬丹并非彼喬丹 不過,市場的質(zhì)疑并不影響喬丹體育的成功闖關。 喬丹體育在招股書中稱,“Jordan”作為普通外國人姓氏,并不具有特定性,喬丹體育自2000年6月28日成立至今,MichaelJordan從未就發(fā)行人商號及“喬丹”注冊商標事宜向發(fā)行人提出過任何權利或主張。 據(jù)喬丹體育董秘解釋,喬丹體育與耐克注冊的喬丹并不相干,兩個圖形商標其實差得很遠,喬丹體育1998年就在國內(nèi)注冊了,并且已經(jīng)是國家商標局認定的中國馳名商標。再者,雙方的產(chǎn)品路線也有區(qū)別,耐克的喬丹只做鞋,喬丹體育做球服,也做配飾。 在招股書中,喬丹體育一再聲明,喬丹體育由福建晉江發(fā)家,是地地道道的本土品牌,同巨星喬丹沒有絲毫關聯(lián),授權亦不存在。 對此,廈門一家券商人士指出,從上市角度看,喬丹體育并沒有違反規(guī)定,商號、商標均經(jīng)過相關部門核準,且公司盈利能力很強,僅2010年歸屬于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就達到5個億,因此,過會理所應當。 作者:謝嘉晟 |
文章標簽: 商標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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