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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臺十年九申請為何這次過了初審關茅臺

來源:尚標知識產(chǎn)權    發(fā)布時間:2016-12-16 11:02:00  瀏覽:2733

茅臺酒一直被許多人視為“國酒”。茅臺也一直用“國酒”的概念宣傳自己,在茅臺酒的防偽標簽、外包裝、瓶蓋上都印有“國酒茅臺”的字樣。但就像給孩子取了名字,卻沒有到公安局上戶口一樣,不為人所知的是,“國酒茅臺”的商標并沒有得到國家商標局的核定注冊,也不受《商標法》的保護。

  茅臺為何反復申請“國字頭”商標

  近日,山西汾酒集團向國家商標局遞交了一份“異議申請書”,內(nèi)容就一條:反對貴州茅臺酒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國酒茅臺”商標。此前,茅臺在未獲得國家商標局核定注冊的情況下一直自稱“國酒茅臺”。

  中國青年報記者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主辦的“中國商標網(wǎng)”看到,貴州茅臺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茅臺公司”)在2010年6月提出對“國酒茅臺”商標的申請已通過商標局初審,初審公告期為2012年7月20日,10月20日為異議申請截止日期,按照《商標法》相關規(guī)定,如果3個月公示期內(nèi)無異議的話,茅臺就將“轉(zhuǎn)正”,成為“國酒茅臺”。

  然而,茅臺方面申請“國字頭”商標的過程并不順暢,據(jù)了解,茅臺公司10余年間共向國家商標局申請了9次,直到今年才通過初步審定程序。記者在“中國商標網(wǎng)”查詢“國酒茅臺”發(fā)現(xiàn),商標申請方均為“中國貴州茅臺酒廠有限責任公司”。其中一條申請記錄顯示,茅臺公司早在2001年9月就開始了對“國酒茅臺”商標的申請,但未被通過。此后茅臺公司一直沒有停止過對“國酒茅臺”商標的申請,可都是無功而返。

  曾任國家工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副巡視員、現(xiàn)在北京大學法學院任教的楊葉璇女士告訴記者,“國酒茅臺過去8次申請被駁回,此次通過初審進入公示期,從程序角度講無可非議。”在她看來,按照我國《商標法》的“自愿申請原則”,只要當事方主體符合《商標法》規(guī)定,商標申請書齊備,盡管其多次就同一商標提出注冊申請,商標主管機關也只能受理,但最終能否被核準注冊,還要看該商標是否符合商標法的相關規(guī)定,是否通得過商標確權后續(xù)審理程序的行政裁決和司法判決。

  “我在商標評審委員會工作期間,就參與評審過茅臺公司不服商標局的駁回決定,復審申請‘國字頭’酒商標的案件,但當時茅臺的復審申請被評審委員會駁回了,這是依據(jù)《商標法》相關規(guī)定作出的。”楊葉璇告訴記者。那么,被屢次駁回的茅臺為何還不停地向國家商標局提出相同的申請呢?

  “如果茅臺方面對評審委員會的行政駁回決定不服,可以向法院申請走司法程序,但茅臺始終沒有向法院提出過訴訟申請,這從邏輯上講茅臺是一方面接受評審委員會的駁回復審決定,另一方面又在樂此不疲地不斷提出相同申請。”楊葉璇說。據(jù)記者了解,在商標確權程序中,司法程序為最終裁決。“如果司法判決某標志不得作為注冊商標,就意味著當事人不得再向行政部門提出相同的申請。楊葉璇告訴記者。

  “國酒茅臺”商標因何遭到眾多酒企反對

  在“國酒茅臺”商標初審通過之后,異議接踵而來。

  率先提出異議的山西汾酒集團認為,茅臺酒并不能獨享國酒殊榮,因為“會影響到整個白酒行業(yè)”。 并且,山西汾酒董事長李秋喜在接受媒體采訪時也表示:“符合國酒標準的不止茅臺一家,連老百姓都買不起的酒又怎么稱得上國酒?”而在同一天提出異議的還有河南洛陽杜康控股有限公司,該公司在其官方微博上發(fā)布了茅臺不能作為國酒的十大理由,從歷史文化底蘊、茅臺酒高昂的價格、市場份額、行業(yè)公平以及限制三公消費等方面,提出反對意見。此后,五糧液、西鳳等酒企也紛紛加入到反對茅臺申請國酒商標的行列里。

  那么,茅臺申請國酒商標一事為何引發(fā)這些酒企的反對呢?

  “一些知名酒企站出來反對茅臺申請國酒商標也是出于對自身品牌的保護”。一位白酒銷售人士表示。據(jù)中國青年報記者觀察,當前在白酒名稱上使用“國字頭”的并非茅臺一家,五糧液有“國五液”,西鳳有“國典鳳香西鳳酒”,汾酒有“國藏汾酒”。該銷售人士認為,在茅臺申請國酒之前,這些帶“國字頭”的酒呈現(xiàn)“群雄逐鹿”的競爭態(tài)勢,如果茅臺申請國酒商標成功,那么其他帶“國字頭”的白酒就“名不正言不順”了,甚至不能再使用“國字頭”的字樣進行廣告宣傳,所以考慮到各自的利益,其他酒企不愿意茅臺獨占鰲頭。

  “注冊商標具有排他性,禁止他人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國酒茅臺幾個字中包含了‘酒’字,‘國酒’兩個字又被普遍視為酒類商品的極高榮譽,而且商標審查程序是允許提出異議的,茅臺酒申請‘國字頭’商標遭到同行反對并不稀奇。”楊葉璇告訴記者。

  “當前國內(nèi)白酒市場競爭非常激烈,茅臺申請國酒商標的決策是考慮到占據(jù)更多的白酒市場份額。”一位知名酒廠負責人對記者表示。在他看來,當前消費者的消費心理更傾向知尚標牌,尤其是涉及吃喝方面的,像牛奶、糧油、煙酒等,品牌越大越吸引消費者。

  “因為現(xiàn)在的食品行業(yè)經(jīng)常出現(xiàn)食品安全方面的問題,在這種大環(huán)境下,大企業(yè)、知尚標牌能在消費者心里建立起一道‘安全墻’。消費者都認為知尚標牌有信用保障,尤其是白酒行業(yè),當前假酒、勾兌酒、劣質(zhì)酒很多,因喝劣質(zhì)酒丟了性命也不是什么新鮮事了。茅臺一旦獲得國酒商標,會獲得更多消費者的信賴和追捧,將在同級白酒競爭中占據(jù)主動,從而獲得更多的利潤。”該負責人說。

  商標不可或缺但絕非萬能

  “今年是我國《商標法》頒布30周年。在商標法實施初期,包括茅臺、五糧液等企業(yè)普遍缺乏商標意識,甚至不理解何為商標,自己商品上的最顯著標志并沒有作為商標注冊,僅僅當成裝潢。茅臺的注冊商標當時不是‘貴州茅臺’,而是敦煌壁畫中的飛天仙女圖形(出口)和金輪圖形(內(nèi)銷)商標,五糧液注冊的商標也不是‘五糧液’3個字,而是兩個交叉的高腳酒杯圖形。”楊葉璇告訴記者。

  “從知識產(chǎn)權的角度來講,企業(yè)從過去缺少知識產(chǎn)權意識到逐漸具有知識產(chǎn)權意識是一種進步,但是近年來一些企業(yè)過度倚重商標則是一種極端表現(xiàn)。”楊葉璇說。在她看來,商標作為現(xiàn)代企業(yè)重要的無形資產(chǎn)之一,是企業(yè)參與市場競爭和搶占競爭制高點的武器。沒有商標是萬萬不能的,但商標絕不是萬能的。

  “中國幾乎每個地方都有自己的地方酒,而且有些地方的釀酒歷史還很長,茅臺酒能脫穎而出除了歷史因素外,與茅臺酒的品質(zhì)是分不開的,如果酒不好喝起再響亮的名字也吸引不了消費者。”一位知名酒廠負責人表示。

  “企業(yè)擁有一個高知名度商標固然重要,但商品的質(zhì)量和商譽以及經(jīng)營團體的智慧也要配套。比方說三鹿奶粉,在沒有出現(xiàn)三聚氰胺事件之前,三鹿奶粉商標被評估價值上億元,可一旦產(chǎn)品質(zhì)量出了大問題,不僅企業(yè)垮了,三鹿商標也不值錢了,因為三鹿商標在消費者心中已經(jīng)一文不值了。”楊葉璇說。

  盡管茅臺申請“國字頭”商標在白酒業(yè)界已沸沸揚揚,但中國青年報記者在多家煙酒銷售點向消費者咨詢時,很多消費者表示不知道茅臺申請“國酒茅臺”商標一事,其中一位消費者向記者說,“茅臺是不是‘國酒’對于消費者來說不那么重要,重要的是,酒的品質(zhì)要配得上高昂的價格,酒的質(zhì)量要對消費者負責。”

文章標簽:  茅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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