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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問題深似海,嘀嘀打車曾被所求8000萬天價賠償!

來源:尚標知識產權    發(fā)布時間:2018-02-25 10:13:00  瀏覽:4139

  作為如今租車行業(yè)當之無愧的龍頭企業(yè),滴滴打車已經遍及祖國的各個地方,幾乎是有人的地方就有滴滴,以更為便捷與廉價和舒適的租車環(huán)境贏得了廣大人民群眾的認可。

  成名路上的坎坷是注定的,大多數人只看到了滴滴如今的輝煌,卻不知道滴滴打車當初曾因為其原名“嘀嘀打車”遭到商標侵權的起訴,原告方獅子大開口,索賠8020萬!

  2015年4月15日,杭州中院整整開了一天的庭,這是迄今為止法院受理標的額最高的商標侵權案。

  原告杭州妙影公司的理由很直白,“嘀嘀”這個商標被他們早已注冊成功,既然如此,嘀嘀打車所屬的小桔公司再次用自然是屬于侵權行為,其要求被告北京小桔公司停止侵權,在中國知識產權報、錢江晚報、中央電視臺經濟頻道等全國主流媒體上刊登聲明消除影響,并賠償損失8000萬,20萬律師費等。

  為什么是8000萬?

  妙影的計算方式相當巧妙,他們認為,從2012年9月嘀嘀打車軟件上線,到2014年5月提起訴訟,這20個月時間里,嘀嘀打車所屬的小桔在資本市場獲得了20多億的融資,這些都是侵權獲利,那么8000萬不過是毛毛雨了。

  商標侵權的事件屢見不鮮,但是如此天價的賠償卻是相當罕見,不避諱的說,嘀嘀這起案件能夠引起關注的一大原因就是8000萬元的天價索賠。

  杭州妙影的理由是,嘀嘀打車是北京小桔唯一的產品,公司所有的獲利都依賴它。

  而嘀嘀是屬于妙影的商標,以他們的商標獲利,那么8000萬就是從侵權獲利中計算出來的。他們認為這個讓人咋舌的數字,“一點都不過分,甚至還是低估了?!?/p>

  “同一個時期有那么多的打車軟件,沒有‘嘀嘀’這個突出標記,誰能識別你們呢?即使最后改名為“滴滴”,也還是放不開這個象聲詞。這足以說明,嘀嘀這個文字商標的能量之大?!?/p>

  杭州妙影認為,他們才是商標“嘀嘀”的主人,而北京小桔是未經許可,違法使用?!霸缭?012年5月21日,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批準核發(fā),由我們申請的商標‘嘀嘀’,核定使用類別包括計算機程序(可下載軟件)。而半年后,嘀嘀打車才開始申請圖形、文字組合‘嘀嘀打車’商標。2014年1月13日被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駁回。”

  杭州妙影說,2011年8月開始,他們就推出了“嘀嘀出行”的下載軟件,后來還有“嘀嘀導航”、“嘀嘀地圖”、“嘀嘀打車”,主要在杭州地區(qū)推廣,直到現(xiàn)在也還在持續(xù)使用中。

  北京小桔反駁說,杭州妙影的產品“嘀嘀打車”知名度小,消費者根本不會誤認,而且后來模仿小桔公司的圖文設計,以及廣告宣傳語“嘀嘀一下,美好出行”——這些反而是他們在有意制造與小桔公司的混同。

  此次案件歷經數月,北京小桔和杭州妙影各執(zhí)一詞,打的算是難分難解,最終以雙方當事人達成了商標轉讓協(xié)議的結果落幕,也算是功德圓滿。

  作為專業(yè)的知識產權集團,我們有必要給各位強調新興的互聯(lián)網企業(yè)樹立尊重知識產權的理念,注意避讓他人知識產權,做好品牌創(chuàng)立的前期準備的重要性,未雨綢繆、避免紛爭具有良好的示范和引領效應,注冊商標要趁早,遇到好的商標不妨選擇商標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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