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的商標轉讓及其基本流程
來源:尚標采編 發(fā)布時間:2016-07-29 06:22:00 瀏覽:1629
商標轉讓是指商標權人依法享有的將其注冊商標依法定程序和條件,轉讓給他人的權利。轉讓注冊商標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簽訂轉讓協議,并共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一般常見的以下4種形式。
1、將注冊商標轉讓給他人的,應當到商標局辦理注冊商標的轉讓手續(xù)。
2、因企業(yè)合并、兼并或改制而發(fā)生商標專用權移轉的,應當到商標局辦理注冊商標的移轉手續(xù)。
3、依法院判決發(fā)生商標專用權移轉的,也應當辦理移轉手續(xù)。
4、轉讓商標時需一并轉讓手頭上的近似商標.
辦理商標轉讓或移轉應當填寫《轉讓申請/注冊商標申請書》。自2002年9月15日起,已經申請但尚未獲準注冊的商標,也可以申請轉讓或移轉。
商標轉讓基本流程:
1、商標轉讓流程包括:申請→受理→審查→公告→核發(fā)轉讓證明。
2、商標轉讓所需文件:
A、《轉讓申請/注冊商標申請書》;
B、轉讓人和受讓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
C、委托代理的提交受讓人出具的《代理委托書》,直接在受理大廳辦理的提交受讓方經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D、申請移轉的,還應當提交有關證明文件;
E、申請文件為外文的,還應提供經翻譯機構簽章確認的中文譯本。
文章標簽: 商標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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