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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嘀嘀”商標侵權案調解 小桔公司獲得商標轉讓

來源:新華網    發(fā)布時間:2016-06-03 02:44:00  瀏覽:2249

記者2日從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曾引發(fā)社會關注的“嘀嘀”商標侵權案已于近期完成調解。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獲得了“嘀嘀”系列商標權的轉讓,原告妙影公司一方則撤回起訴。

2014年5月,杭州妙影微電子有限公司、寧波市科技園區(qū)妙影電子有限公司(兩公司簡稱妙影公司)以“嘀嘀打車”商標構成侵權行為為由起訴小桔公司。該案由杭州中院受理。同年5月,小桔公司宣布將“嘀嘀打車”正式更名為“滴滴打車”。

據了解,妙影公司于2012年5月獲得工商部門批準核發(fā)的商標“嘀嘀”,核定使用類別包括計算機程序(可下載軟件)。妙影公司稱,小桔公司是在此之后才申請注冊“嘀嘀打車”。

妙影公司起訴要求小桔公司停止侵權,在全國主流媒體上刊登聲明消除影響,并賠償損失8000萬元,承擔20萬元維權費用。這是杭州地區(qū)迄今為止訴訟標的額最高的商標侵權案。

2015年4月,杭州中院官方微博“杭法觀微”視頻直播該案庭審過程,這一話題受到61.6萬名網友的關注。

據杭州中院介紹,案件審理中,雙方當事人雖然對是否構成侵權各執(zhí)一詞、針鋒相對,但均表達了強烈的調解意愿。該院承辦法官通過多次電話溝通、面對面磋商,促使雙方當事人達成了商標轉讓協議。

承辦法官表示,和解對小桔公司、妙影公司而言是一個共贏結果。他同時提醒,新興的互聯網企業(yè)要樹立尊重知識產權的理念,注意避讓他人知識產權,做好品牌創(chuàng)立的前期準備,避免紛爭。

文章標簽:  商標侵權  商標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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