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逵”把“李鬼”經營者告上法院
來源:合肥在線-江淮晨報 發(fā)布時間:2016-04-15 02:22:00 瀏覽:1102
4月14日,江淮晨報、江淮網記者獲悉,湖北周黑鴨企業(yè)發(fā)展有限公司一紙訴狀分別將2家宿州“周黑鴨”的經營者告上合肥市中院,分別索賠經濟損失10萬元。今年1月初,宿州2家“周黑鴨”店被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總局通報稱含有罌粟殼成分,引起社會廣泛關注,湖北周黑鴨在這一事件中“躺槍”,后發(fā)表聲明稱周黑鴨尚未進入安徽市場。
分別向兩個經營者索賠10萬元
4月14日,湖北周黑鴨代理律師楊軼告訴江淮晨報、江淮網記者,合肥市中院已經受理湖北周黑鴨起訴宿州2家“周黑鴨”經營者侵權的案子。
記者了解到,被告黃某今年40歲,系原宿州市埇橋區(qū)慧鵬周黑鴨經營店(現已注銷)負責人。被告武某今年32歲,系原宿州市埇橋區(qū)菊記周黑鴨店(現已注銷)負責人。
在訴狀中,湖北周黑鴨要求兩被告停止侵害原告享有的周黑鴨商標專用權,分別向原告賠償損失及維權合理支出共計10萬元,并承擔本案的訴訟費用。
楊軼律師介紹,湖北周黑鴨系7936086號“周黑鴨”文字及圖組合商標的權利人,且被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認定為馳名商標。
今年1月20日,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總局發(fā)布通告,其中兩被告因存在涉嫌違法添加行為被通報。在訴狀中,湖北周黑鴨方面認為,從媒體報道、轉載情況看被告的這種使用容易且實際導致了消費者混淆。湖北周黑鴨認為,兩被告將原告馳名商標作為字號登記注冊,同時在其經營的熟食店門頭及食品包裝袋上,擅自使用與涉案商標相同或相近的商業(yè)標識,屬于在相同商品上的商標性使用。據此,湖北周黑鴨認為,被告的行為已經構成了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請求法院判如所請。
周黑鴨新聞發(fā)言人稱曾造成誤解
事隔3個多月,在湖北周黑鴨新聞發(fā)言人郝立曉看來,年初的“毒鴨”事件給周黑鴨的品牌美譽度帶來了巨大傷害,“很多消費者誤以為是我們的店,我們的店員不得不反復作出解釋”。
郝立曉說,事件發(fā)生后,安徽當地工商部門對涉嫌侵權的門店進行了相應處置。他們希望,工商主管部門能夠在企業(yè)名稱登記核準時,避免用別人的注冊商標登記為門店名稱。
此前,周黑鴨曾多次在安徽市場打假維權,但至今尚未將店面開到安徽。對于何時進入安徽市場,郝立曉透露,有望在今年年底進入安徽合肥。“今年5月份前后,周黑鴨的新工廠投產,增加的一部分產能能夠滿足進入安徽市場的需要。”郝立曉說,周黑鴨在江浙滬均已布局門店,這些地區(qū)有很多來自安徽的消費者,他們比較喜歡周黑鴨的口味。“可以預見,安徽的消費者會喜歡周黑鴨的口味,為了確保質量安全和品質的穩(wěn)定,我們會在準備好之后進入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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