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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商標侵權(附案例說明)

來源:www.hkfhsc.com    發(fā)布時間:2014-09-03 01:53:00  瀏覽:6909
什么是服務商標,對服務商標如何才算侵權?這就是很多用戶對服務商標的概念的模糊不清,導致對其他的法人的服務商標侵權而置之不理。那么這里就給大家匯總了關于什么行為才能算是服務商標侵權行為,需要受到法律約束制裁的因素。具體如下: 下列行為,屬于服務商標侵權行為: (一)在相同或者類似服務上,擅自使用與他人服務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服務商標的;  (二)在相同或者類似服務上,擅自將與他人服務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作為服務名稱使用,并足以造成誤認的;  (三)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服務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他人服務商標標識的;  上述行為主要是指偽造、擅自制造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該服務行業(yè)所使用的、帶有他人服務商標標識的物品(如餐飲業(yè)的餐具等);  (四)利用廣告、宣傳媒介或者其他引導消費的手段,擅自使用與他人服務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服務商標,并足以造成誤認的;  (五)故意為侵權人實施侵權行為提供場所、工具、輔助設備、服務人員、介紹客戶(消費者)等便利條件的;或者為侵權人提供倉儲、運輸、郵寄、隱匿帶有服務商標標識的物品等便利條件的;  (六)給他人的注冊商標專有權造成其他損害的,這種損害包括損害的可能性?! ?strong>而在下列情形中使用服務商標,視為服務商標的使用:  (一)服務場所;  (二)服務招牌;  (三)服務工具;  (四)帶有服務商標的名片、明信片、贈品等服務用品;  (五)帶有服務商標的賬冊、發(fā)票、合同等商業(yè)交易文書;  (六)廣告及其他宣傳用品;  (七)為提供服務所使用的其他物品。  他人正常使用服務行業(yè)慣用的標志,以及以正常方式使用商號(字號)、姓名、地名、服務場所名稱,表示服務特點,對服務事項進行說明等,不構成侵犯服務商標專用權行為,但具有明顯不正當競爭意圖的除外。 服務商標侵權案例:(“呷哺呷哺”商號侵權案件) 國內首創(chuàng)吧臺式涮鍋“呷哺呷哺”,已經成為了眾多消費者喜歡光顧的火鍋連鎖品牌。由于在“窩窩團”團購網站上發(fā)現以“陽光呷哺”為名的團購火鍋套餐,其提供的服務和經營方式與“呷哺呷哺”提供的火鍋餐飲極為相似,日前,呷哺呷哺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將提供“陽光呷哺”火鍋餐飲的石家莊呷哺餐飲有限公司以及提供團購服務的北京窩窩團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一起訴至法庭,要求兩家承擔共同侵權責任。 呷哺呷哺餐飲管理有限公司認為,石家莊呷哺餐飲有限公司的行為極易導致消費者產生混淆誤認,而“窩窩團”作為信息發(fā)布網站未盡到審查義務,兩被告的行為構成了共同侵權。而“窩窩團”有關負責人對此案進行公開回應表示,“陽光呷哺”于2012年4月與窩窩團進行合作,窩窩團作為第三方電子商務平臺已經對其進行了合理審查,石家莊呷哺餐飲有限公司是經批準合法設立的,擁有“陽光呷哺”注冊名稱,具備上線條件。 此案涉及合法注冊的商號權與商標權之間的沖突,相關專家指出在2006年河北三河福成養(yǎng)牛集團總公司訴哈爾濱福成飲食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的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案中,法院曾指出企業(yè)名稱權與商標權都是相關部門核準登記的,都應當受法律保護,兩者權利相沖突時需要綜合考慮權利取得的時間、商號及商標的馳名情況及其核準注冊使用的商品或服務范圍。目前由于一方當事人提出了管轄權異議,該案目前還在進一步審理中。

文章標簽:  商標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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