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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侵權事件

來源:尚標知識產(chǎn)權    發(fā)布時間:2017-01-05 02:44:00  瀏覽:2724

有沒有商標侵權事件的分析?小編把整理好的商標侵權事件分享給大家,歡迎閱讀,僅供參考哦!

UCDOS訴UC瀏覽器侵權

2012年,UCDOS訴UC瀏覽器侵權被判敗訴,法院為何認為UC瀏覽器未侵犯UCDOS享有的UC商標專用權呢?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有哪些?

案情簡介:

中科希望公司于1997年在第42類“計算機編程及相關服務”上注冊了“UC”商標,此后在“UCDOS”系列軟件開發(fā)工具包以及與他人訂立的軟件銷售合同中使用“UC”商標。優(yōu)視公司則享有第9類“已錄制的計算機程序、計算機程序(可下載軟件)”等以及第38類“電視廣播、提供全球計算機網(wǎng)絡用戶接入服務(服務商)、提供數(shù)據(jù)庫接入服務”等范圍享有“UC”商標專用權。

中科希望公司認為優(yōu)視公司提供的“UC瀏覽器”等網(wǎng)站產(chǎn)品、用戶移動終端“UC瀏覽器”所提供的軟件升級服務、軟件備份恢復服務、UC客戶中心提供的軟件咨詢服務以及包括U點、UC皮膚、手機閱讀等增值服務中所使用的“UC”字樣,侵犯了其享有的UC商標專用權。

法院判決:

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中科希望公司與優(yōu)視公司享有各自類別的UC商標專用權。中科希望公司提出的優(yōu)視公司對“UC”字樣的使用行為,或者將“UC”與“瀏覽器”等中文字結合使用,屬于對自身業(yè)務或產(chǎn)品的描述性使用,非商標意義上的使用行為,或者僅使用“U”,與“UC”無關,或者無證據(jù)顯示如何使用“UC”標識。并且,中科希望公司與優(yōu)視公司所提供的服務不僅從服務目的、內(nèi)容、方式、對象等方面均不相同,相關公眾對二者提供的服務也不會存在關聯(lián)性聯(lián)想,造成混淆。法院據(jù)此駁回了中科希望公司的全部訴訟請求。

律師解析:

法院判決中科希望公司敗訴的法律依據(jù)主要是:

1、《商標法》第五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均屬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

(一)未經(jīng)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的;

(二)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三)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的;

(四)未經(jīng)商標注冊人同意,更換其注冊商標并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

(五)給他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2、《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細則》第三條規(guī)定,“商標的使用,包括將商標用于商品、商品包裝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書上,或者將商標用于廣告宣傳、展覽以及其他商業(yè)活動中”。

百度在線告百度烤肉商標侵權

深圳人熟悉的“百度烤肉”和知名的IT公司百度在線有什么關系?這個曾引發(fā)很多人好奇的問題最終讓百度在線憋不住了。百度在線網(wǎng)絡技術(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百度在線”)訴稱:近年來,百度在線公司發(fā)現(xiàn)國內(nèi)多個城市均開設有數(shù)量不等的名為“百度”的烤肉店。經(jīng)過調(diào)查發(fā)現(xiàn),這些烤肉店屬于深圳市億百度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億百度”),是其加盟店。而億百度及其加盟店都使用了包含“百度”文字的字號,在其招牌、菜單和經(jīng)營場所的裝潢上,也使用了“百度烤肉”的文字標識,并存在突出使用“百度”文字標識的行為。

百度在線認為,深圳億百度公司的行為誤導了公眾,侵犯了其注冊商標專用權,將深圳億百度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孫璐明、深圳市名家百度烤肉店及該店投資人宋玉霞一起告上法庭,要求四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商標權,在媒體上發(fā)表聲明消除影響,并共同賠償百度在線公司經(jīng)濟損失1104.24萬元,為制止侵權支出的費用4萬元,并判令四被告承擔訴訟費用。

百度烤肉的律師認為,深圳億百度公司注冊的百度商標是第43類,屬于餐飲業(yè)的商標,這和百度在線公司注冊的第42類百度商標并不屬于同一類別,因此不構成商標侵權。而且百度烤肉也曾于五六年前花5000元在百度在線做過推廣,那時百度在線公司就已經(jīng)明知百度烤肉的存在,卻沒有及時對商標權提出異議,現(xiàn)在已經(jīng)超過訴訟時效。

不屬同一類算不算侵權

根據(jù)規(guī)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構成侵犯商標權行為:

(一)未經(jīng)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相同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可能造成混淆的;

(二)銷售侵犯注冊商標權的商品的;

(三)偽造、擅自制造與他人注冊商標標識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與他人注冊商標標識相同或者近似的標識的;

(四)未經(jīng)商標注冊人同意,更換其注冊商標并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

(五)在相同或者類似商品上,將與他人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標志作為商品名稱或者商品裝潢使用,誤導公眾的;

(六)故意為侵犯他人商標權行為提供倉儲、運輸、郵寄、隱匿、加工、生產(chǎn)工具、生產(chǎn)技術或者經(jīng)營場地等便利條件的;

(七)將與他人注冊商標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為企業(yè)的字號在相同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或者以其他方式作突出其標識作用的使用,容易使相關公眾產(chǎn)生誤認的;

(八)復制、摹仿、翻譯他人注冊的馳名商標或其主要部分在不相同或者不相類似商品上作為商標使用,誤導公眾,致使該馳名商標注冊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損害的;

(九)將與他人注冊商標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注冊為域名,并且通過該域名進行相關商品宣傳或者商品交易的電子商務,容易使相關公眾產(chǎn)生誤認的。

(十)給他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也就是說,在不同的品類中使用與他人相同或相近的商標,一般不屬于侵權行為。但是,如果對方的商標屬于馳名商標,即使相同或相近的商標用于其他品類,只要容易使相關公眾產(chǎn)生誤認的,也屬于侵犯商標權的行為。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提供的商標侵權事件,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文章標簽:  商標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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