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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詠蛙田雞”商標在泉州被人冒用

來源:www.hkfhsc.com    發(fā)布時間:2014-06-12 01:53:00  瀏覽:2605
“我的餐飲店‘詠蛙田雞’在泉州被人冒用了。”昨日,張先生致電早報廈門新聞熱線0592-5892222稱,他所經(jīng)營的餐飲店早在2011年4月7日就已向國家工商總局申請商標權(quán),并于去年8月14日正式生效。“5月24日以來,廈門詠蛙田雞餐飲有限公司在泉州的2家連鎖店陸續(xù)有客人來詢問是否正在搞促銷,甚至有顧客干脆拿著新店開業(yè)的促銷宣傳單來,消費后要求打折??墒俏覀冊谌莶]有新店開業(yè),也沒有開展促銷的有關(guān)宣傳。”

張先生說,5月27日他們到促銷宣傳單上提到的那家泉秀街店面了解情況,發(fā)現(xiàn)這家5月24日正式營業(yè)的餐館全名為泉州詠蛙田雞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招牌上寫著“詠蛙田雞”,“字體字號與我們店相同,菜單和餐具上也有標明,內(nèi)部裝修有90%以上相似”。

覺得自家商標被人冒用了,張先生向豐澤工商部門投訴這家店侵犯投訴人注冊商標專用權(quán),建議“工商部門責令對方立即停止違法行為,并沒收違法所得,處以3倍罰款”。廈門這家餐飲公司的法律顧問崔佳認為,根據(jù)《商標法》有關(guān)條款,泉州那家餐飲公司未經(jīng)許可,在餐館服務上使用與廈門這方注冊商標“詠蛙田雞”相同的商標,構(gòu)成侵權(quán)行為。

昨日,記者撥打泉秀街那家店面的電話,詢問對方是否和“詠蛙田雞”在泉連鎖店為同一家店時,接聽人員稱:“是同一家店,只是老板不同,但味道都是一樣的。”記者隨后趕到這家店再次詢問,一女性工作人員則稱,該店與泉州商城廣場的“詠蛙田雞”此前曾是同一家店,“只是后來分家了,但口味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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