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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酒業(yè)知識產權案落定 解百納裁歸張裕

來源:尚標知識產權    發(fā)布時間:2016-12-07 09:44:00  瀏覽:2614
  

一場持續(xù)6年的“解百納“商標之爭于2008年5月26日終于有了定論――商標評審委員會經過多方嚴格論證,撤銷商標局2002年撤銷解百納商標注冊的決定并駁回威龍等四家公司的撤銷爭議申請,裁定中國最早原創(chuàng)干紅“解百納”商標歸張裕公司所有,并享有一切注冊商標相關權益。

  解百納歷經71年滄桑 注冊終被維持

  在正常情況下,一個商標的注冊,從提出申請到最終獲得“R”,最多也就是1年半到2年的時間。而橫跨歷史長河、經歷社會變革的“解百納”,卻經歷70余年滄桑才終于被維持注冊,正式歸屬張裕。

  2001年,張裕公司再次向國家商標局提出“解百納”的商標注冊申請,于2002年4月14日由國家商標局核準注冊,2002年6月,威龍等企業(yè)聯合向國家工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提交撤銷注冊申請書,反對張裕注冊“解百納”商標。同年7月10日,國家商標局作出《關于撤銷第1748888號“解百納”注冊商標的決定》,認為“解百納”是紅葡萄酒的原料品種的名稱,對該注冊商標予以撤銷。而張裕公司不服此決定,由此進入行政復審階段。

  據悉,張裕公司是最早創(chuàng)立并使用“解百納”的葡萄酒企業(yè),早在1931年,由當時的公司總經理徐望之先生組織文人墨客,針對中國銀行接管張裕公司后,須廣納賢才、同舟共濟之理念,創(chuàng)立“解百納”商標,寓“攜海納百川“之意,并于1936年向當時的實業(yè)部商標局申請注冊,1937年獲得核準,注冊證號是第33477號,在南京的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里還可以查到當時的注冊證書。1939年出版的《釀酒雜志》上“張裕葡萄酒之分析與各國葡萄酒之比較”一文中,也有將“解百納”作為張裕公司的葡萄酒產品同國外葡萄酒進行對比的書面記載,并且該公司曾于1959年、1985年和1992年,三次向國家商標局提出“解百納”商標注冊申請,而由于種種歷史原因,只獲準“備案使用”,未能最終取得解百納商標注冊。2008年月 日,此案終于有了結論,國家商標評審委員會正是根據張裕曾在上世紀三十年代創(chuàng)立以來的70余年中持續(xù)使用并反復注冊的事實作為主要依據之一,結合《商標法》及今年四月原則通過的《國家知識產權戰(zhàn)略綱要》之精神,將“解百納”最終裁決給了張裕公司。



1937年解百納商標注冊證書

  6年商標案 3個關鍵點

  因涉及行業(yè)內諸多知名企業(yè)而備受關注的葡萄酒行業(yè)第一知識產權案何以歷時6年方有定論?此案需要界定的問題在農業(yè)產品的商標注冊上有非常典型的代表性,它涉及到了品種、品系、通用名稱等3方面的論證。記者就此案采訪了相關專家及學者。

  反對張?!敖獍偌{”注冊的理由中最關鍵的兩個理由是:“解百納”是葡萄品種、品系,不能注冊。

  那么解百納是不是品種呢?是不是品系?

  對于品種和品系的問題,中國園藝學會葡萄與葡萄酒分會如此回答記者:“品種是農作物分類的基礎。根據我國農作物和園藝界所命名的葡萄品種名稱與認可標準,至今沒有一個葡萄品種的名稱叫做‘解百納’,同樣稱其為品系就更無科學和法律依據。

  在全世界,釀酒葡萄品種名稱中含有“cabernet”的主要有:Cabernet Sauvignon、Cabernet Franc、Cabernet Gernischt 、Ruby Cabernet、Cabernet Mitos、Caberney Dorsa等。其中,Cabernet Sauvignon、Cabernet Franc原產于法國,目前在世界范圍內廣泛栽培;Cabernet Gernischt是中國選育出來的,主要在中國煙臺栽培;Ruby Cabernet來源于美國,中國有少量的栽培;Cabernet Mitos、Cabernet Dorsa主要在德國栽培。這些品種來源不同,具有不同的栽培特點和釀酒學特點,而且是完全獨立的品種。現有的科學研究表明,它們之間并無直接的關系。因此,也就不存在“Cabernet ”品系之說,獨立的“Cabernet”出現也就沒有任何意義了。

  在上述的6個葡萄品種中,現在我國栽培的品種有4個,它們分別是Cabernet Sauvignon、Cabernet Franc、Cabernet Gernischt、Ruby Cabernet,按照國家葡萄酒標準(GB15037-2006)和《中國葡萄酒釀酒技術規(guī)范》(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貿易委員會2002(81號)公告),上述4個品種的標準譯名分別為:赤霞珠、品麗珠、蛇龍珠和寶石,沒有翻譯成“解百納”的或叫“解百納”的葡萄品種。



解百納的主要原料――蛇龍珠葡萄

  而認為“解百納”等于“cabernet”的說法也是主要爭議點之一。

  上世紀80年代后,有部分學者的文章中將蛇龍珠、赤霞珠等葡萄品種命名為“解百納”,并稱其是“cabernet”的中文譯名,這實際是種誤傳。目前進口的名稱中含有“cabernet”的洋酒很多,但是大多沒有翻譯成“解百納”,而是翻譯成“加本力”、“加本納特”、“卡貝奈特”等。學者的觀點只是作為學術交流使用,并非權威解釋,而最重要的是,品種名稱命名要經過國家農作物品種審定委員會審定公布方可正式確定的。

  從另一層面來講,既然外文的“Cabernet”不代表任何品種,因此,張裕的“解百納”品牌名稱是否是“Cabernet”翻譯而來就無足輕重了。如果是其翻譯而來,因為外文不代表任何品種,和品種原料名稱沒有必然的聯系,翻譯也是完全可行的。另一方面,在含有“Cabernet”的多個葡萄品種名稱的外文翻譯的名稱中,分別有“佳本納”、“加本難”、“卡門耐特”、“卡本內”等不同的譯法,借用其音譯并賦予一定含義的張裕“解百納”完全是張裕獨創(chuàng)的。

  中國農學會葡萄分會就這一爭議給出了同樣的結論。他們認為:“在中國已經公布的近千余個葡萄品種名錄中,沒有解百納這個品種,在全國葡萄學術界和生產上也一直沒有應用過解百納這個品種名稱?!薄瓣P于品系問題,在所有中外釀酒葡萄品種營養(yǎng)系中,從未出現過解百納營養(yǎng)系或品系的名稱。”

  另一個關系此案審議結果的是“通用名稱”。由于最近幾年來,業(yè)內諸多大小規(guī)模不一的企業(yè)都在使用“解百納”這一名稱,致使名稱泛化,令一般公眾難以分辨解百納到底是商標還是大家都可以使用的通用名稱。

  “與國際葡萄.葡萄酒組織(OIV)法規(guī)規(guī)定一致的GB15037-2006葡萄酒國家標準的規(guī)定:葡萄酒的名稱按色澤分類,分為白葡萄酒、桃紅葡萄 www.hkfhsc.com/topic/1.html www.hkfhsc.com/topic/3.html www.hkfhsc.com/topic/4.html www.hkfhsc.com/topic/5.html www.hkfhsc.com/topic/6.html www.hkfhsc.com/topic/7.html www.hkfhsc.com/topic/8.html www.hkfhsc.com/topic/9.html www.hkfhsc.com/topic/10.html www.hkfhsc.com/topic/12.html www.hkfhsc.com/topic/11.html www.hkfhsc.com/topic/2.html

文章標簽:  知識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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